李靜儀:將心比己

2014-04-08

【本報訊】行政長官今年特別豁免公務員上班達八日,勞工界間選議員李靜儀認為此舉合理,因當中大多屬週休與強制性假期重疊之補假,但提醒當局應定明補假規舉,並將心比己,在勞工法中加入同樣條文,保障打工仔一年至少六十二天假期不被減少。

若因疊假免上班實屬合理

昨雖非公眾假期,但公務員因獲特首批示豁免上班,是今年特免開工八日中之一,議員李靜儀對此不反對、亦認同。她解釋,若週休與強制性假期重疊,特首作出公務員補假之處理,絕對是好合理。

李靜儀翻查過往資料,發現以往特首豁免上班主要是新舊曆除夕下午,而近年方向改變,以今年為例,除這兩個半日外,其他年初四、年初五,以及清明節、復活節、追思節、回歸日、國慶日翌日及重陽節後首個工作日,多在疊假之後出現。

豁免也應有規舉說明白

不過,李靜儀補充,政府從未有就此有過明確交代,是否真的因疊假才豁免,尤今年免之日數較過去多,實更應出來講清楚理據,而且應訂立好相關規舉,不管是載入公職法還是其他機制,讓以後是否豁免上班有所依循。

身兼社協執委會勞方代表的李靜儀強調,問題不在於免不免或免多了,而是政府既認同公務員疊假就補假屬合理做法,是否也應推而廣之,普及到全澳打工仔身上,等廣大市民也享有同樣休假權。

李靜儀稱,自己不會從公務員較一般打工仔高一等的角度,而是保障僱員基本的休假、休息權去看待此問題,「政府體恤佢自己僱員,即公務員,佢有一個咁樣安排。將心比已,呢一個咁樣的方向係咪都應該要套用返係私人企業上面呢?」

疊假不補實損打工仔權益

現時勞工法規定,僱員每週須有一休息日(一年至少五十二日),以及十天強制性假期,一年下來合共至少六十二日。若遇上疊假,而企業又不願自行補假,僱員實際一年休假日數就被減少。

李又謂,前兩年發生兩個強制性假日重疊而引起社會關注討論,她們也曾接獲被僱主有意或無意疊假的反映,但大多不會因這一、兩天假就去投訴,所以希望有法律來保障,促請政府儘快檢討勞工法,加入疊假補假之規定,而這也是一個合理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