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院向法庭申請證人作供錄音

2014-05-17

【本報訊】初級法院繼續審理譚偉文等民署四人涉嫌瀆職案,由於上一堂庭審證人的供詞有矛盾,檢察院於是向法庭申請取得證人作供時的錄音,調查證人有否作虛假證供。

法庭繼續傳召民署環境衛生及執照部前職務主管作供,證人上次出庭作證的供詞,被質疑與在檢察院所作的證言聲明有矛盾,助理檢察長陳達夫於是向法庭申請取得證人庭上的作供錄音,索取的錄音將用作調查比對證人有否向檢察院提供假證供,法庭接納要求。若證人作虛假證供,會被刑事調查。

證人稱第一次在檢察院落口供時表示見過十幅墓地相關文件,但並非見過十幅墓地申請文件的正副本,又稱兩次到檢院錄的口供都是事實,重申庭上的口供,沒有看過十幅墓地文件的正副本,只看過文件的第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