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局﹕不會因沒錢得不到治療

2014-05-17

【特訊】氹仔徐日昇寅公馬路日前發生嚴重交通意外,一名女大學生被撞至昏迷並送院搶救,近日有人在Facebook指出該女學生的醫療費用每日開支高達5萬元,由於沒有經濟能力支付醫療費用,其家庭及同學只好自行籌措醫療費用,而特區政府就袖手旁觀。

衛生局就事件作出澄清,在澳門的醫療保障下,居民並不會因經濟能力不足無法支付醫療費用而得不到治療,針對經濟能力不足的群體,社工局、仁伯爵綜合醫院社工部等都會提供協助,因是次事件涉及交通意外,亦有第三者保險的保障,而事件責任人亦需對是次意外承擔責任。

衛生局局長直接與鏡湖醫院院長溝通,鏡湖醫院正對患者積極進行搶救,不會因為無法支付醫療費用而影響治療,同時院方暫時沒有要求家屬支付傷者的醫療費用,只是提供賬單讓家屬知道目前醫療費用狀況,而保險公司也有責任給予賠償,鏡湖醫院承諾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以救死扶傷的立場去進行治療。

衛生局重申,本澳不會出現因無法支付醫療費用而得不到適切治療的情況,希望各界不要散布不實言論,衛生局會密切留意事件發展,讓傷者得到適切的治療,呼籲公眾無須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