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選舉擬延長投票時間

2014-06-18

【本報訊】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昨召開會議,管委會主席宋敏莉表示,經過綜合分析後,將考慮延長行政長官選委選舉的投票時間,她補充,有關考慮並非由於遷就個別界別投票人,主要是由投票人的生活習慣作考慮,將爭取儘快落實最終的投票時間。

選管會昨日會議後,通過了第三份指引,內容為規範選舉日在投票站及其運作的建築物外一百公尺範圍內,禁止主動或被動透露已作的投票或投票意向,違者或須負上刑事責任;投票站範疇內,禁止使用電子通信設備和選舉當日禁止在法定範圍或情況下進行選舉宣傳行為。

選管會早前已訂出行政長官選委選舉於六月二十九日早上九時至下午三時。宋敏莉指,兩場選舉投票程序簡介會中期間聽取了一些關於投票時間的意見,管委會經綜合分析和討論後,為了進一步便利選民投票和顧及居民的生活習慣,例如考慮到有選民習慣於中午飲茶,將考慮稍為延長投票日的投票時間,並於明天內完成選民對延長投票日時間的意見收集,儘快落實是否延長投票時間並對外公布。

她又稱,管委會不但要考慮投票時間,也要兼顧點票程序的順利進行,希望延長的時間不會太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