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咭」沒來澳工作証濫批外僱

2014-06-18

【特訊】有內地人士聲稱辦理「藍卡」,即外僱身份認別證後,僱主一直沒安排來澳工作。議員李靜儀書面質詢當局要求交代如何處理。

她又質疑當局無法主動發現這些不規則情況,敦促當局檢討現有監管機制。

李靜儀書面質詢如下:

「上月有報導指,有十多名內地人到勞工事務局投訴被僱主無理解僱。他們表示於二○一二年獲本澳輕軌承建商聘用,並已獲發「藍咭」(外僱身份認別證),但只有少數人獲來澳工作兩個月,其餘絕大部分人年多以來僅在內地等候,從未被安排工作、且沒獲發工資,早前更先後被僱主無理解僱。

外地僱員僅補充本地人不足是法律最基本的要求,人力不足才會獲准聘用外僱,但有「外僱額」的公司卻沒有安排外僱來澳工作,這就是政府濫批濫輸外僱額的最佳實證!

為此,本人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就上述外地僱員取得「藍咭」卻沒有進入本澳工作及不獲發勞動合約所訂薪酬之個案,究竟當局有否發現其他類似情況?對此類個案會如何處理?

二、為何當局無法主動發現上述不規則情況並及早終止有關外僱許可?究竟現時作為審批部門的人力資源辦公室對審批後的外僱許可使用情況有何常規的跟進?會否檢討現有的監管機制?

三、勞工事務局在接獲類似的個案投訴後,是否有機制必須通知人力資源辦公室作出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