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按法律批地

2014-07-10

【特訊】土地工務運輸局消息﹕就有關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獲得路氹城批地的合同,包括批給年期等內容,已透過第一六/二零一二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公佈,有關批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二零一二年第十八期第二組。

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就上述土地批給個案的案卷中,並沒有「天驕娛樂投資有限公司」之任何資料。

政府一直重視土地資源的管理和利用,並嚴格按照《土地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土地的批給。

據香港中文傳媒昨日報道,一班聲稱是澳門永利母公司小股東的美國工會代表,大爆零六年永利與澳門政府商討路氹城項目土地批給時,一間名為天驕娛 樂投資有限公司,自稱擁有該路氹城項目的業務權益,最終永利要支付天驕五千萬美元,才換取使用該土地的權利。由於事件撲朔迷離,該工會 代表去信澳門政府索取所有相關文件調查事件,並要求澳門當局十天內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