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置業前應了解僭建問題

2014-08-15

【特訊】繼日前清拆亞豐素街一大廈幾組僭建物後,政府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昨再展開行動,清拆沙嘉都喇賈罷麗街一幢大廈的天台僭建物。該大廈天台原有七組僭建物,其中六組已自行清拆,餘下一組因沒人承認責任,故由政府採取行動拆除。政府呼籲,市民在購買物業前,除了有義務清楚了解物業是否存在僭建,平時亦應關注樓宇的非法工程狀況,儘快妥善解決,否則可能承擔不利後果。

六組天台僭建物自願拆除

拆遷組今次行動的地點位於沙嘉都喇賈罷麗街添發大廈五樓某單位對上的天台部分,土地工務運輸局稽查於巡查時,發現五樓七個單位對上天台部分有多組僭建物,分別以金屬支架、金屬頂蓋、磚牆、鋁窗及金屬圍板等組成,總體規模及面積較大,情況嚴重。過程中,稽查人員亦發現一樓與二樓梯間、四樓與五樓梯間各裝有一道鐵閘。上述各僭建物均已完工並在使用當中。

鑑於有關僭建物違反《防火安全規章》,阻塞疏散通道,妨礙消防走火安全,對住戶及公共安全構成威脅,局方刊登預審告示展開聽證程序,其中六個單位的利害關係人明白到僭建屬違法行為,主動申請自願清拆,然而,剩下一組由金屬支架及塑料頂蓋構成的僭建物,其對應的樓下單位業權人否認由其所擁有,因而一直無人處理。同一時間,四樓與五樓梯間的鐵閘已拆除,一樓與二樓梯間鐵閘卻未有清拆。

政府早前刊登最終告示,由於已過法定期限,而政府於行動前亦曾張貼溫馨提示要求責任人清拆,其中,剩下的一道鐵閘已拆除,但天台僭建物仍然存在,拆遷組於是在今日展開行動。該天台僭建物涉及範圍約20平方米左右,清拆工作順利,一天內完成,相關費用會向倘有的責任人追收。

樓宇僭建小業主責無旁貸

政府呼籲,市民在購買物業前,有義務清楚了解物業是否存在僭建問題,如有的話應妥善解決,否則須承擔不利後果,而不能將責任推向別人。小業主、裝修工程承包人及工人應繼續加強守法意識,絕不僭建和霸佔不屬自己的地方。另一方面,如業主發現有人正在公共地方進行非法工程,更應該主動關注,以免遭到不必要損失。若歷史原因曾作出僭建行為,也應自行清拆僭建物,改善鄰里關係,消除對自己、公眾安全和衛生所造成的潛在危險。

政府強調,打擊僭建已是恆常工作,會以“先後緩急”的方式處理,凡屬施工中的新增或翻新個案、危害所在樓宇結構安全、僭建物本身殘危、塞渠漏水、影響公眾衛生和影響防火安全等個案都會優先處理,而非以僭建物種類、樓宇類型或所在地區作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