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人自行拆除關閘涉侵權巨幅廣告

2015-01-17

【特訊】澳門海關近期接獲市民舉報,指位於北區關閘一帶有廣告公司在該區戶外懸掛之大型廣告中,內容有涉嫌侵權的商標圖案,該商標圖案未經權利人的同意而展示在廣告中,懷疑有侵權的違法行為,遂向海關作出舉報。海關知識產權廳監檢處接報後展開調查,初步調查發現涉案海報內容與博彩廣告有關,部分圖案商標在澳門經濟局商標註冊登記,形狀及設計內容極為相似,涉嫌違反了第九七/九九/M號《工業產權法律制度》法令。海關遂邀請有關涉事公司負責人、物業管理公司管理者、業主會代表、中介人及委託代理人等協助調查,並即時與該等負責人士進行筆錄,搜集相關資料進行分析有否涉及刑事違法行為。期間,廣告委託負責人派員自行清拆相關的巨型廣告,使到涉嫌侵權事件沒有進一步的惡化。

海關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收到舉報,隨即派員到現場進行視察,在北區近關閘住宅區一帶發現多幅巨型廣告展示於大廈外牆,且內容涉嫌侵犯受保護的商標圖案。海關知識產權廳監檢處執法人員,前往舉報所指巨型廣告展示住宅大廈屋宇管理有限公司了解相關事宜。在調查初期,相關屋宇管理員採取消極態度,對有關巨型廣告事宜支吾以對,使海關偵查員的前期調查增加困難。及後,聯繫上大廈業主會有關主要負責人,並經某立法議員的協助下,海關人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細心向各相關人士詳述該等戶外巨型廣告除涉嫌觸犯多項本澳行政法規外,因其中一幅廣告頂端展示的金色輪船方向盤、綬帶、波浪形綫或帶,均與已註冊受保護的商標形狀及設計內容極為相似,於該屋宇外牆展示懷疑侵權的商標圖案,相關涉事人並亦有可能構成刑事違法犯罪行為。

海關在續後的調查搜證中,進一步邀請大廈管理者,及相關廣告委託代理負責人到海關總部調查。調查期間,有人承認收取廣告公司支付金錢,租借大廈外牆作展示廣告之用,而廣告公司負責人解釋該廣告內容為外地人設計,及委託其公司用於澳門展示及宣傳,大廈管理者及廣告公司均不清楚廣告內容有涉嫌侵權的違法行為,經海關人員的解釋,相關涉事人員表現亦充分配合調查。同時,該廣告委託負責人已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在該區自行清拆相關的巨型廣告,使到涉嫌侵權事件沒有進一步的惡化,但海關人員仍會在該區進行監察,聯絡相關合法商標權利人,有否授權該商標作廣告用途,以跟進是否涉及違反了第九七/九九/M號《工業產權法律制度》法令的情況,及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由於近期澳門北區關閘一帶出現大量巨幅廣告及一些不法垃圾短訊,滋擾附近居民及出入境旅客,海關發現有不法商人涉嫌利用他人已註冊登記的受保護商標圖案,甚至帶有高知名度的國際品牌,用作廣告招徠商機,迷惑民心,混淆視聽,誤導公眾以為該公司已經向相關權利人確認合法使用該等商標品牌,澳門海關作為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部門,在保護知識產權範圍內,監察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製造的產品生產程式、工業活動和工商業場所,根據保護知識產權的法例,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已註冊受保護商標或相似之商標,按情節輕重,分屬刑事或行政違法行為。海關在調查該宗案件時,若發現有違法行為或涉及其他政府權限實體的管轄權,海關均會依法進行處理及追究相關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