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籲業權人 做好文保工作

2015-05-27

【特訊】因應本澳近日天氣不穩,連場大雨,可能對歷史建築造成損害,文化局呼籲各業權人須主動積極地保護文物建築,適當及時地進行維修及保養工作,防範可能產生的危險,履行承擔保護本澳文物建築之責任,確保本澳文物的安全。

根據現行《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定,被評定的不動產所有人有確保其完整,避免受破損、毁壞或滅失的義務,否則文化局將根據實際情況介入,依照相關法例對文物作出維修和保養的工作,並依法向業權人追回有關費用。各業權人如欲了解更多保護文物的規定,又或提供相關的意見和建議,可於辦公時間內時致電文化局八三九九六六九九。

文化遺產是本澳珍貴而重要的文化資源,文化局呼籲巿民共同珍視,任何人如發現文物損壞,又或有人作出破壞文物的違法行為,須即時通報文化局或報警處理。文化局將繼續透過不同渠道廣泛宣傳,加強市民對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同時,亦會加強文物巡查的力度,與巿民共同做好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