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牌車入橫二十日起實施 首批限納稅前百公司及擁地公司法人

2016-12-17

【香港中通社澳門12月16日電】(記者肖龍)澳門特區政府、珠海市政府16日聯合在橫琴新區召開新聞發布會,宣佈經過兩地政府批准,澳門單牌車入出橫琴新政定於12月20日正式實施。

發布會上,珠澳雙方代表發言人就《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管理暫行辦法》、《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管理細則》、《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申請條件》等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政策進行了詳細解讀,并對媒體提出的問題進行回答。

珠海橫琴新區管委會主任牛敬在會上表示:“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政策對促進粵澳經濟發展、深化珠澳口岸改革創新以及促進珠澳便利往來必將起到積極作用,橫琴新區將堅決落實國務院的方針政策,不斷優化橫琴口岸查驗設施,積極推動口岸查驗機制改革創新,同時也將不斷完善口岸配套道路交通條件,為入出境車輛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提供優良的公共服務。”

澳門海關助理關長吳國慶表示,有關措施是中央惠澳措施的重要體現,也是粵澳合作的重大成果,有利珠澳兩地人流、物流更加暢通,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根據相關規定,首階段可入出橫琴的澳門單牌車,車主需在橫琴註冊設立至少一家獨立法人公司、在橫琴納稅額前列100家并承諾5年內不遷出橫琴,或取得橫琴新區土地的澳門公司及其法人,可申請最多3部9座位或以下的澳門非營運小型客車進出橫琴,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有效期3個月,有效期內可以多次入出橫琴行駛;車主需同時具有內地駕駛執照。

牛敬稱,即日起,符合條件的首批澳門法人就可以開始申請機動車入出橫琴牌照,目前有10多輛機動車正在籌辦申請階段。他相信很快會提出下一階段更多機動車便利進出橫琴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