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遺會同意公帑修繕善牧會大樓

2016-12-17

【本報訊】文化局昨日按照《文化遺產保護法》諮詢文化遺產委員會:政府動用公帑為修復善牧會大樓提供支援,包括按原樣維修屋頂、更換受損的木材、重鋪斜頂瓦屋面、防治白蟻?這議程獲得委員一致同意。有委員提出,應該盡快展開工程,並且要徹底修復,不應少修少補。

之前,具有葡萄牙別墅式建築風格的得勝馬路三十號善牧會大樓屋頂出現瓦片移位及滲漏情況,文化局在今年五月十一日諮詢文化遺產委員會並獲同意後,已開展並完成對相關緊急維修的支援工作。然而,上述工作執行過程中,修復人員發現該大樓屋頂的木樑及瓦頂已出現結構性的破損,損毀嚴重,具一定程度的風險,須盡快對其進行修復工程。

文化局指出,善牧會屬非牟利組織,其大樓在一九三零年之後落成,原為私人住宅,現時是專門收容弱勢女性的善牧中心。善牧會大樓平面佈局方整,底層一角卻闢出圓形偏廳,其建築立面採用米黃色粉刷牆身,配以綠色的窗框及裝飾線條、紅色波型瓦坡屋頂等葡萄牙住宅風格特徵,具一定建築特色和文化價值。

另外,文化局也在昨日的會議上,向委員介紹對文物建築的修復及支援機制。根據《文遺法》及現行《都市建築總章程》的規定,被評定的不動產權利人具義務和責任,對不動產進行必要的保養及維修;鑒於部份被評定的不動產修復工作,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困難及負擔,《文遺法》就有關情形指出公共部門對被評定的不動產在不同情況下可提供支援。

會上有委員表示可對業權人進行有關機制的推廣工作,提升文物保育意識;亦有委員指出修復工作上需加強財政管理,同時注重修復技術上的支援,更好推動保護本澳的文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