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務法下周一最後期限簽署意見書

2017-07-29

【特訊】據澳門電台消息: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租務法法案,原定昨日簽署意見書,但委員會經過 2小時,仍未能完成意見書內容討論。下週一 (31日)是提交意見書最後限期,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必須在當日完成並簽署,否則根據議事規則,大會主席將在沒有委員會意見書的情況下,直接把法案交到大會細則性表決。

鄭志強表示,委員會認為顧問團起草的意見書未夠清楚和完整,需要調整內容,加上新工作文本為社會帶來討論,反映工作文本不清晰造成的憂慮,委員會希望在意見書上再充分表達對法案的疑慮和建議。

鄭志強認為,社會對新的工作文本有不少意見,為委員會在討論意見書時帶來討論,他認為是正常,反映社會的意見能帶到議會。 (鄭裕華 黃偉鴻)

賀一誠:只有提案人才可撤案

【本報訊】距離今屆立法會期完結尚餘下十七日,尚有五個法案未通過。立法會第三常委委員會仍未能提交《修改<民法典>不動產租賃法律制度》法案意見書,加上社會對此法未有共識,尤其對法案建議以行政批示規範租金上調幅度有意見,會否因此而要撤案?立法會主席賀一誠表示,主席沒有煞停法案的權力,只有提案人方可撤案。又指,法案不存在政治考慮。他指,二零零五年有法案沒有提交意見書但提交大會細則性討論。

近期有團體透過刊登報紙表達對《修改<民法典>不動產租賃法律制度》法案的意見,希望政府暫緩立法,先取得社會共識。距離今屆立法會期完結尚餘下十七日,會否有趕不及的情況? 賀一誠表示,主席沒有煞停法案的權力,只有提案人方可撤案,又指,法案不存在政治考慮,法案已獲一般性通過,即「大家認同要規管租金上升幅度系數」。

他續指,過去有法案沒有提交意見書但提交大會細則性討論。由於意見書是委員會討論的共識結果,希望委員能就條文內容達到共識。收到意見書後,會安排上大會討論表決。

社會和地產界憂慮,由行政長官批示規範租金上調幅度會對租賃市場及業主造成影響,賀一誠相信,要先訂好基礎規則,訂好基礎規則後可以釋除社會憂慮。

修議事規則有討論係好事

另外,章程及任期委員會在《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決議案中,遇到不少議員的意見分歧,賀一誠肯定章程及任期委員會的工作,他稱﹕主席不會插手委員會的討論過程。希望下屆議員也看看《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決議中委員會、議員所作出的努力。認為有討論是好事,好健康,議員認真工作。

中小企團體開記者會表達不滿租務法內容

【又訊】據澳門電台消息:中小企團體就租務法召開記者會表達意見,主辦單位稱超過 400人出席。

有與會者贊同設立租務法,但認為立法倉卒,多條條文不合理;有與會者認為,法案未能保障業主,認為業主需繳納 3年印花稅,但租戶未必住滿 3年;有與會者希望能簡化公證手續;亦有意見認為設立租務法的同時亦應設立租務法庭,解決業主與租客的矛盾,又質疑沒有廣泛諮詢業界。

澳門地產業總商會副會長李彩紅認為,租務法對行業有很大衝擊,又稱看不到立法原意如何保障業主和打擊租霸,租金升降亦應由市場調節。

澳門中小型企業聯合總商會會長周錦輝表示,有關法案將影響日後經濟發展,強調業界發表意見並非“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