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辦方針:教育為主罰為副

2010-03-03

【本報訊】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自二零零七年成立至今年二月十八日,共收到一百一十二宗調查,其中只有二十九宗來自公共機構,其餘來自私人機構和個人。至今,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只發出一宗處罰。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陳海帆表示,未來將會繼續以宣傳教育為主、處罰為副的方式,推廣個人資料保護。  

陳海帆上任私隱辦主任 行政長官崔世安以委任方式,委任陳海帆為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昨早並假政府總部為其就職舉行就職儀式(見圖)。陳海帆在崔世安與行政長官辦公主任譚俊榮監誓下,簽署委任狀並宣誓就職。  

三年來只處罰一宗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成立三年,共收到一百一十二宗調查,已完成八十二宗,只發出一宗處罰,調查個案中,只有二十九宗來自公共機構,七十五宗來自私人機構,三十二宗來自個人。另外,共有一百宗向當局徵詢法律意見,一百九十七互聯許可申請、九百二十四宗查詢。 陳海帆表示,近年私人機構和個人對查詢和投訴比例有上升趨勢,反映社會對個人資料保護的重視,故此,未來將會繼續以宣傳教育為主、處罰為副的方式,推廣個人資料保護。  

了解路監系統有否侵犯私隱 另外,被問到道路監察系統會否侵犯個人私隱保護?她回應,正與治安警和交通事務局了解,若影像能清晰辨認容貌、車牌,已違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當局需按相律相關規定處理相關資料。至於高官財產申報制度,則表示,若有法律支持,容許公開高官財產狀況,公開的合法性不存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