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話:加強協調統籌

2010-03-19

【本報訊】對於如何統籌各政府部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不是由一個超級司長全管,但可加強協調和統籌。 議員高開賢昨天在辯論行政法務籌疇的施政方針時認為,有關方針沒有具體的、方向性的,是口號式的。他說,有些具體問題涉及其他範疇的部門,中央統籌機制如何處理?他認為,如何解決問題應有針對性,如果存在問題,應尋找解決。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在回應時表示,在特首之下有五個司司長,每個範疇有各自的責任、職責、職能,也負責問責監管一些實體。但在跨部門或中央統籌方面需要加強,政府有方式去加強,主要是理順職能,分工清楚,這是長期性工作。她說,第三屆政府提出的施政方向、重點、理念,所有部門及司長範圍,都要整體、全面地執行,訂定具體措施或政策。 她說,不是由一個超級的司長可以全部管得到,但可在協調、統籌方面加強。 對於區錦新議員對政府回覆議員的書面質詢沒有認真回應感到遺憾,陳麗敏表示,政府十年來並沒有「玩」過議員,一直都好認真,不過就檢討了以往的工作,覺得可以做得更好,與立法會溝通得更好。她強調所有部門都認真做好答覆議員的諮詢。 至於區錦新指陳麗敏不承認法律滯後,她認為各人有各人的觀點,但她承認有的法律不合時宜,不過不能說是整個法律體系滯後,她說,回歸十年來共制定了一百四十四項法律,雖然如「土地法」需要修改,但不能以偏概全,不能因為有的法律跟不上時代就說是法律滯後,她還舉例說,如政府履行了憲制責任,按照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制定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