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效率慢源於行政問題?

2010-03-20

【本報訊】司法效率緩慢因何造成?除司法官員不足、訴訟程序繁複、法制滯後外,有熟諳法律的議員認為,問題還在司法機關的行政制度上,並批評有關權責機構十年間竟無建言,促有關方面正視問題,檢討並優化管理機制。  

司法行政有必要改善 黃顯輝表示,司法效率問題不止是那三大老問題,還有欠缺管理上之優化。在過去一個司法年度,三級法院共受理一萬八千七百多宗新案件,審理一萬八千四百多宗,而於OO至O一年的則各是八千八百多宗和八千七百多宗,翻了逾一倍,但在這十年間卻看不到任何這方面的進步或優化。他舉例道,曾有安排一法官同一時間同一庭審同類五件案,這審判編排日期之問題,實是有必要改善。  

相關部門十年無改善建議 黃同時指出,如訴訟費用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等,已是十多年前的,有檢討以乎現況發展之需要,唯一直未被提出來討論。他續謂,按《司法官通則》及《司法組織網要法》,兩院自回歸後管回自身之行政財政,而法官委員會及檢察官委員會有職權去建議當局立法,以行政措施提高司法體系運作包括效率,可十年間不見任何有關此方面的建議或報告。所以,他希望政府等不要只空喊口號批程序慢源三問題,也要注意到管理制度的優化問題。  

資料不公開難釐清問題根源 唐曉晴於發言時,先肯定澳門司法狀況非常好,因為「無須用血、用命去換取司法獨立」,這是「不可否定」的,而行政當局多年並非無所作為,只不過仍解決不了其效率低下之景況。他認為,慢的問題一大部份是出現在三個環節裡,分別是司法的行政、證據及證人提交、案件準備好後排期之時間長短,唯有關方面一直不公布第一審判決,沒有資料數據理出根源,呼籲司法當局盡快公開。 人員亦是問題之一,唐曉晴指出,這是先天制約,本澳法律市場細,只能容納約二百名律師,發展前景不好,易令欲投身的人卻步,而人才培養更非朝夕之事,希望行政法務司考慮推出切實可行的措施,為長遠的法律人材培養提供有利的土壤。  

司法改革路漫長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應時承諾做好相關工作,強調特區政府此方面實責無旁貸,如對法律的教育和研究等,加大力度投入多些資源,尤與專業人士等共同為此努力,但坦言「此路會是漫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