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置居所支援不續期

2010-06-26

【本報訊】《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及《自置居所信用擔保計劃》將於六月二十八日截止,雖然坊間對該兩計劃是否延續持不同意見,房屋局局長譚光民昨日宣布,考慮到社會對兩項措施的意見不一,且申請者對補貼的需求也在按月遞減,已完成其階段性作用。因此,申請期限結束後,暫不再延續有關措施。 兩項自置居所計劃自去年六月二十八日起接受申請至今年六月十七日,《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共接收四千八百四十七份申請,當中已批四千五百六十七份,尚餘約九十七份申請限額。《自置居所信用擔保計劃》的信用擔保額已於今年二月十日用罄,該計劃的申請期限提早結束,共收二千六百四十二份申請,已批二千四百六十七份申請。 利息補貼計劃中,以購買二百萬元澳門幣或以下的樓宇為大多數,佔百分之八十二點八;一百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的樓宇佔百分之三十九點八。樓齡方面,百分之六十四點九為十一至二十年的樓宇,其次是二十年或以上的樓宇,佔百分之二十九點二。百分之七十七點二是購買兩房一廳單位,且單位面積集中在五十至九十九點九平方米,佔百分之五十九點六。 受惠人中,以一人家團為主,百分之七十點九;申請人年齡則以二十五至三十四歲的組別居多,佔百分之六十二點七,與新婚人士年齡接近。其次為十八至二十四歲的組別,佔百分之十七點二。 早前房屋局委託澳門科技大學對兩項自置居所的調查結果中,有六成受訪者認為有需要延續該兩項計劃,認同計劃有助減輕居民置業時的供款利息負擔和首期付款壓力,不過社會對是延續該兩計劃仍持不同意見。譚光民表示,《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的申請者正在按月遞減,由今年六月一日至十七日,只接到一百零九宗申請,較接受申請初期的六百九十八份低了百分之五百四十,亦較每月平均接收申請的四百三十份低了百分之二百九十四,反映申請者對置業利息補貼的需求日益減退。考量到「自置居所支援計劃」實際已完成其階段性作用,同時社會對兩項措施的意見不一,且申請者對補貼的需求也在按月遞減。因此,特區政府於六月二十八日申請期限結束後,暫不再延續有關措施。待日後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的非實物資助措施時,再作進一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