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分享廿日起發放

2010-07-13

【新華社澳門七月十二日電】澳門特區政府十二日公佈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的發放時間表,澳門居民最早將於本月二十日通過銀行轉賬獲取政府派發的現金「紅包」。 根據二零一零年度「現金分享計劃」的發放安排,所有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有效的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均可獲發放款項,每名永久性居民可獲發六千澳門元,非永久性居民可得三千六百澳門元。 其中,社會工作局經濟援助受益人、領取公務員退休金、大專助學金受惠學生及領取直接津貼的教學人員將率先於本月二十日通過銀行轉賬收取現金;敬老金受益人則於二十二日收取;公務員也將於八月十六日通過銀行轉賬收取。 至於通過支票收取現金分享的澳門居民則於本月二十六日起按年齡長幼分十個星期領取,首先收到支票的是一九四六年或之前出生的人士。 為配合本計劃順利實施,特區政府還決定設立「現金分享發放輔助中心」,內設接待人員和電話查詢熱線,處理及解答市民關於現金分享計劃的疑問,以及協助解決其他相關問題。 自二零零八年起,澳門特區政府每年會以現金分享的方式向澳門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居民發放現金。作為另一項民生措施,特區政府今年將繼續實施二零零九年開始實行的醫療券發放計劃,凡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底前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永久居民身份證,均可獲五百澳門元醫療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