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青鐵騎士被快車撞死

2010-09-01

【本報訊】鏡湖馬路與連勝街交界處,昨日凌晨發生車禍,導致一名電單車駕駛者傷重死亡,事件中肇事私家車司機,涉嫌因未依照路口讓先交通規定,導致車禍發生。 車禍中死者為一名年青莊荷,廿二歲,姓梁。事發於昨日凌晨約四時許,一名廿歲學生(男性)駕駛一輛編號MH九二──XX私家車,經連勝街向消防隊巷方向駛去,車至鏡湖馬路口與連勝街交界處時,梁某剛駕駛一架編號MC七OXXX電單車駛至,私家車剎掣不及,將梁撞倒地上,車毀人重傷。 事件發生後,消防救護人員接報立即趕至現場救援,將傷重昏迷的梁某送往鏡湖醫院急救,梁被送抵醫院時已奄奄一息,雖經醫護人員搶救,但因傷勢過重延至昨日凌晨四時卅三分終告不治斃命。

司機通過酒精測試 於事發後,交通警員接報到場調查,並對肇事私家車司機進行酒精測試,未發現曾飲酒,相信是肇事司機未有遵守十字路口停車讓先符號,導致車禍發生,事件已交由有關部門調查跟進。

警呼籲目擊者提供資料 警方呼籲有目睹事件發生的市民,或者能提供對該案有關任何資料的人士,請在辦公時間內致電交通廳偵查科,與負責此宗交通意外的姓鄧副警長聯絡。電話──八五九八六四七九或八五九八六三七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