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律師追債非凡

2010-09-01

【本報訊】非凡航空向政府借貸二億一千多萬元,到七月一日的限期仍未清還第一筆欠款,當局已委託律師透過司法途徑追收。 經濟局局長蘇添平表示,非凡航空應在七月一日償還第一期欠款,當局早前已通知非凡航空,要求還款。由於該公司過了限期仍未還款,當局也要求貸款擔保人為非凡航空履行還款責任,然而,過了三十天的限期,擔保人也沒有履行相關責任。經濟局已委託律師透過司法途徑展開追收的程序,而程序已經開始。 蘇添平稱:「重點是現在政府會一直跟進,確保收回公帑。」對於會否向法院凍結非凡的資產,蘇表示,要按法律的規定進行,以確保政府的權益。記者問他有否和解的可能,他指出,要視乎全體債權人的意向。下月將有非凡航空的債權人會議,當局會委派律師出席。 至於誰是貸款擔保人,局方發言人向澳門電視台表示,未得到局長回覆,暫時未知可否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