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

2010-11-30

澳門特區近來的一些做法,愈來愈與國內接軌。尤以警方濫權侵害人身自由的情況,愈發使人不安。 警侵害人身自由,漠視公民權利的表現,在溫家寶訪澳期間到了極致。先有發起遊行的人士在出發前被警方帶走,復有維權人士被「囚禁」於醫院,限制行動;連一些只是平日較勇於對公共事務發表意見,談不上搞社會抗爭的年青人也被跟蹤監視,以上種種不堪作為,營造了「白色恐怖」氣氛,嚴重打擊特區係一個法治自由地區的形象。 人身自由是文明民主社會的標杆,現代所有民主自由地區的政府都會依法保障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因為「人身自由」是人民一切自由的最重要基礎,若無人身自由,其他自由權利都是空談。人身自由的要義是尊重公民的人身﹐司法機關必須依照法律規定始能剝奪或限制違法犯罪人的人身自由。 可惜的是特區警方只一切為了政治服務,置基本人權於不顧,但更可驚的是社會對警方濫權侵害人身自由的作法,未有給與足夠的關注,是認為被侵犯人身自由的都是「攪事者」無需同情?還是承認公民權利要低於管治者所解釋的「和諧社會」之下? 絕大多數澳門人對此無動於衷,將會是警方未來變本加厲侵害人身自由的籌碼。 東方生 本欄言論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