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金質疑物價合理性

2011-02-12

【特訊】議員陳明金質疑部分服務性行業每逢節假日加收服務費,變相加價的合理性。他書面質詢當局要求表明如何看待這些行為及有否指引規範。陳明金又認為政府需正視珠澳兩地鮮活產品價格差距,否則即使發放更多現金分享,也難以提高市民的幸福感。陳明金並建議當局仿傚新加坡愛心超市等機構,為市民緩解通脹多闢一種途徑。 其書面質詢如下: 「春節前後,物價一般會有較大的升幅。去年2月(農曆新年前後),魚、肉、蔬菜價格普遍加價,菜心價格更是達到每斤26元,今年,由於多種因素的綜合影響,通脹率已經連續四個月超過3%,社會上對物價的不斷攀升怨聲載道。歲末春節期間,可能迎來新一輪漲價高潮,雖然政府提前發放今年的現金分享緩解通脹,但是,隨著物價的輪番上漲,通脹的壓力仍然存在,消費者委員會就剛剛公佈泰國米價格普遍上漲7%。 澳門以輸入性通脹為主,要求政府能夠絕對控制通脹幅度比較困難,但是,面對珠澳兩地相差懸殊的鮮活產品、糧油副食品、蔬菜等價格,為將物價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政府需要加強對進口、流通、最終銷售等各個環節的管理;另一方面,每逢節假日,部分服務性行業特別是食肆加收服務費儼然已成行規,但是,服務費加收的幅度以及期間具有隨意性,價格監察部門應該對類似的行為作好監察。 第6/96/M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問題》第二十三條(不法價格)規定,對以高於須遵從之法定制度所容許之價格,出售財貨或提供服務;或以高於出售或提供服務之實體所製作之標籤、商標紙、牌或價目表內所載之價格出售財貨或提供服務處六個月至三年徒刑或科不少於一百二十日罰金,經濟局依法執行對價格的監察。 為此,本人提出如下質詢: 1.  2011年度施政辯論期間,澳珠兩地物價差異,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為此,行政長官最近就擴大輸澳貨源的問題與商務部展開商談,但是,澳門實際的問題並不是貨源短缺,同時,代理內地鮮活商品的兩家公司,也對外公佈進口價和批發價的差異很小,既然如此,澳珠兩地物價差異懸殊的真正原因究竟是甚麼,當局有無研究?對於社會質疑問題主要發生在流通環節,當局如何看待?政府若一直對根本問題坐視不理,即使派更多的現金分享,也很難提高市民的幸福感。最近,民署在回應吳在權議員相關質詢時表示,為防止商人抬高物價,政府會將居民日常所需食品的進口價、成本價、零售價透明化,及時向居民提供訊息。當局通過何機制向居民公佈相關信息? 2. 逢節假日,部分服務性行業加收服務費蔚然成風,實際上這也是一種變相的加價行為,其合理性值得斟酌,社會對此也頗有微詞。作為價格監察部門,如何看待節假日加收服務費的行為?為防止隨意加收服務費,當局有無相關的指引來規範服務費加收的幅度和期間? 3. 最近,“兩南”公司和中國土特產公司發起“生豬促銷惠民計劃”,呼籲全澳肉商參與節前減價惠民活動,得到絕大部分肉商的回應。有關的促銷計劃是民間自發的行動,面對幾乎所有的食品均出現漲價,豬肉只是眾多生活必需品中的一種,有關當局可否帶頭發起更多的倡議,或者是推出一些實際的舉措,如籌建類似新加坡愛心超市等機構,為市民緩解通脹多找一種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