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案完成初偵

2011-02-12

【特訊】檢察院就日前發生的一宗搶劫學生手提電話的案件,完成初步偵 訊工作,涉案的兩名嫌疑人已被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 案情顯示,涉案的兩名本澳無業男子,分別姓胡,二十八歲,姓黎, 二十九歲。自本年以來,上述兩名嫌疑人先後在北區一帶尋找目標後, 便上前用手箍著受害人的頸部,藉詞友人被打,強行將受害人帶到較 僻靜的地方,其間用摺刀指嚇受害人,搶去受害人手提電話後逃走。 本月八日下午,兩人企圖用同樣手段再度作案時,被跟蹤監視的警員 抓獲。經警方初步查明,兩人曾先後將搶得的三部手提電話變賣,共 得贓款約二千九百元澳門幣。 承辦檢察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案中兩名 嫌疑人已涉嫌觸犯搶劫罪,且情節嚴重,故向法官建議並獲准對兩人 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即時送往路環監獄羈押候審。案件交還警方作 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