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津額低 議員批政府吝嗇涼薄

2011-02-17

【本報訊】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到立法會引介《殘疾津貼及殘疾人士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法案,對於殘疾津貼金額,議員認為太低,應與最低維生指數掛鉤,又批評政府太吝嗇、涼薄。  

張裕引介殘津法案 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社工局局長容光耀等政府代表,昨列席立法會全體大會,引介《殘疾津貼及殘疾人士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法案。 《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下,具有殘疾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每年發放一次定額津貼及提供免費衛生護理服務,且無須接受經濟或資產審查。所有被評定其殘疾程度達到法定標準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均可提出申請,發放制度以簡單、易於理解,並能反映出按殘疾程度不同予以支持。 在殘疾津貼的金額方面,輕度或中度殘疾的人士每年可獲發普通殘疾津貼澳門幣六千元;重度或極重度殘疾人士,每年可獲發特別殘疾津貼澳門幣一萬二千元。該兩類津貼金額的調整,由行政長官聽取復康事務委員會意見後以批示作出。基於向殘疾人士發放殘疾津貼的建議源自二零零九年的施政方針,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士如自該法律生效起一百八十日內提出津貼申請且獲批准,只要其在二零零九年及二零一零年的其中一年或兩年具備身患殘疾和屬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可獲額外發放一份或兩份津貼。殘疾津貼受益人每年須向社會工作局作生存證明,具備獲發放殘疾津貼要件的殘疾人士,可取得由公共衛生機構提供的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確保他們在康復過程中獲得所需的衛生護理支援。 參考內地二零零六年第二次全國殘疾人士抽樣調查數據,估計澳門約有殘疾人士三萬人,當中二萬一千人屬輕度及中度,九千人屬重度及極重度。假設三萬殘疾人口中大部份為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特區政府估計為實行本法案建議的殘疾津貼,涉及的財政預算每年約為澳門幣二億三千四百萬元。 殘疾津貼金額雖然由原本設計的每年五千元和一萬元,提升至六千元和一萬二千元,議員認為,金額過低,未能支援殘疾人士生活。區錦新建議,殘疾津貼金額應與最低維生指數掛鉤和體齊,體現對殘疾人士生活的支援。議員也批評政府,每年僅數百元津貼,在現今高物價、高通脹社會下,所起作用不大,尤其是殘疾人士存在就業困難,嚴重殘疾者更喪失工作能力,相比敬老金金額,感到政府太涼薄和冷血。又認為,極嚴重殘疾人士僅九千人,希望可以加大對極度殘疾人士的援助。 該法案由零九年提出,討論期近兩年,陳偉智對於政府的處事態度和效率感到失望,大斥政府官員「唔做野、等法律和批示通過才做嘢」態度消極。希望社工局和相關部門能以積極態度處理相關工作,包括數萬個殘疾評估,以防出現申請潮。 被批評殘疾津貼金額不足以應付日常開支,高開賢認為,政府沒有突出殘疾人士其他經濟援助,才令議員和殘疾人士誤會。 另外,議員認為,殘疾津貼僅供永久居民申請存在不公平,賀一誠更指存在歧視。希望津貼能供永久及非永久的殘疾人士申請。  

廿六票贊成一般性通過 張裕指,除殘疾津貼外,殘疾人士同樣可享其他社會福利,包括現金分享、社保等,若法案通過後,可享免費醫療、乘車及購物優惠等。若經濟真正有困難的殘疾人士,可向社工局申請特困援助金,相信殘疾人士每月獲得的政府經濟援助不只是每月數百元。 身份證明局明年一月起將設十部在生證明自助申請機,自助申請機與社工局、社會保障基金有互通網絡,申請人可透過自助申請機將相關資料傳送到該兩部門,更加利民。 法案最後獲二十六票贊成獲一般性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