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謹慎研究調升養老金

2011-03-19

【本報訊】隨著合資格領取養老金的人數不斷增加,以及經新社會保障制度補扣供款後合資格領取養老金的受益人的增加,養老金受領總人數將持續上升,使得社會保障基金的供款與開支失衡情況持續擴大。社會保障基金主席葉炳權表示,有必要調整社保供款金額,以減低對政府財政的過渡依賴,保持社保基金的可持續發展。  

不宜與維生指數掛鉤 社保基金主席葉炳權在回應議員吳國昌的口頭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透過社會保障基金實施的社會保障制度,屬於社會保險形式,其養老金的給付目的,是為受益人提供退休後生活的最基本保障。社會保障制度的運作由僱主及僱員供款、政府經常性收入總預算的1%、博彩撥款等支持,故養老金發放性質與社會工作局以社會救濟方式發放、援助對象為經濟貧困人士的經濟援助金屬不同概念,難以直接比較,亦不適宜與維生指數掛鉤。 他說近年物價不斷上升,社會對調升養老金有一定訴求,特區政府曾先後兩次調升養老金及殘疾金金額,包括在2006年將有關金額由澳門幣1150元調升至1450元,,及2008年由澳門幣1450元調升至澳門幣1700元。考慮到現時特區政府財政充裕、通脹持續上升等因素,特區政府正謹慎研究調升養老金的可行性。 葉炳權說,截止去年底,年滿65歲領取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及年滿60歲提前領取養老金的受益人共有38000人,總發放金額達6.9億。按過往養老金的受領人數年增長率及提前領取養老金的受領人數年增長率,加上經新社會保障制度補扣供款後合資格領取養老金的受益人,預計今年養老金受領總人數將增至約59000人。他說,隨著本澳踏入老齡化社會,合資格領取養老金的人數將不斷增加,現時特區政府承擔了社會保障基金大部份的財政支出,與全球實施類似社會保障制度,即以勞資供款支持制度絕大部份財政運作的國家完全不同,較趨向福利項目而非社會保險,且供款與開支失衡情況持續擴大。  

社保供款額有必要增加 他表示,如果按月供十五元計算,一個僱員由二十歲至六十五歲的四十五年間只供款八千一百元,但領取的養老金可達三十三萬元,政府需負擔大部分支出。因此,在考慮調升養老金的同時,有必要對現行供款金額作出檢討,調整供款金額,改善結構性財政問題,減低對政府財政過度依賴的比例,保持社保基金的可持續發展。 他說,隨著新社會保障制度實施,特區政府會充份參考有關數據、積極聽取社會意見,同時結合社會經濟發展狀況、政府財政收入及社保財政負擔等因素作出分析,將有關調升供款金額及各項福利津貼金額的意見提交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進行討論。 另外,葉炳權表示,今年度現金分享計劃由年初開始推出,相關支票的寄發工作預計會在本月底完結。特區政府會繼續密切關注低收入及弱勢社群的情況,並會適時推出必要的支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