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維生指數高於通脹

2011-03-19

【本報訊】社工局代局長容光耀表示,因應通脹壓力仍大,社工局已制定相應的扶貧措施,於四月份調升最低維生指數,升幅將會高於消費物價指數的百分之六點一三。此外,還將調升三類弱勢家庭特別生活津貼的入息上限和短期食物補助計劃的入息上限等。 四月推出多項扶貧措施 吳國昌議員就特區政府是否調動資源紓解民困提出口頭質詢,社工局代局長容光耀在回應時表示,因應通脹壓力仍大,社工局已制定相應的扶貧措施,並將在四月份推出,重點包括: 一、將調升最低維生指數以協助弱勢社群; 二、調升三類弱勢家庭特別生活津貼的入息上限至最高為最低維生指數的一點五倍,並上調津貼金額,讓更多有需要家庭得到援助; 三、調升短期食物補助計劃的入息上限,並透過與民間團體合作擴大服務網絡; 四、檢討「社區就業輔助計劃」及「積極人生服務計劃」,增加參與「社區就業輔助計劃」的個人津貼;提高入息豁免的上限至最高為最低維生指數一點五倍以及延長豁免期至最長達十八個月,鼓勵經援家庭中有能力的成員就業,改善生活; 五、延續向符合一定條件的受援家庭發放「租金津貼」。 容光耀表示,最低維生指數金額起初定為二千元,經過兩次調整,幅度都高於通脹率,現為二千六百四十元。預期四月份的調升幅度也會高於消費物價指數的百分之六點一三。現正等政府審批。 他說,以上措施中的「社區就業輔助計劃」及「積極人生服務計劃」,是鼓勵援助金受助家庭中有能力的成員積極重投勞動市場。故此,社工局現有的受助家庭倘若重投就業市場,在一定期間的部份入息將得到豁免,其工作收入並非百分之百的被相應扣減,藉此增強他們就業動機,重建就業信心,並藉此鞏固其工作意欲。在此計劃下的援助金受益人,其豁免額收入最高可達一人最低維生指數金額,豁免期可按其情況而獲得最長達十二個月。有關措施積極鼓勵受助人重投工作市場的意欲,達致毋須依靠經濟援助,自力更新的脫貧目標。而現正檢討相關的豁免金額上限及豁免期,將適當調整豁免上限至最高為最低維生指數的一點五倍以及將豁免期延長至最長十八個月。 而針對低收入家庭的援助措施,包括「三類弱勢家庭特別生活津貼計劃」及「短期食物補助計劃」,前者已放寬收入上限達至最高為最低維生指數的一五倍;後者亦正在檢討收入上限,預計最高亦可達最低維生指數的一點五倍。此外,財政局發放的工作收入臨時補貼措施亦建議將調升至四千四百元,相信特區政府以上的綜合措施,有助低收入人士應付生活壓力。 為照顧部份需要租住私人樓宇而又未符合申請房屋局「臨時住屋補助計劃」的援助金家庭,社工局特設有租金津貼,幫助他們應付有關開支。只要受援家庭租金達到收入(包括援助金)的三成,或者經社工評估後認為屬特殊困難的情況,將按其租金開支而發放300至800元不等的租金津貼,現時受惠約為300個家庭。 容光耀表示,社工局已委託澳門理工學院對最低維生指數的結構及水平進行研究,透過科學方法重新檢視最低維生指數,使之更符合社會實際需要及處於合適水平,達到保障弱勢社群並能鼓勵就業的目的,有關的研究將於年中有初步結果。他說,待研究完成後,社工局將根據研究建議、社會實際情況以及特區政府財政狀況作綜合評估,作為日後調整最低維生指數的依據。而有關調整將在明年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