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加薪追溯今年一月一日

2011-03-24

【本報訊】立法會昨細則性通過《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理解公務員對於法案的期望,政府將做好內部協調,趕及於四月一日生效,讓公務員於五月可以收取到相關津貼。  

《津貼》法案細則性通過 該法案於立法會細則性討論期間,收到有公務員反映希望將年資獎金制度擴大至退休及撫卹制度的供款人。陳麗敏表示,在提出法案時,政府的著眼點只在於簡化手續和調整金額,而非更改如年資奬金等福利結據。又解釋,現有法律中,只有退休及撫卹制度的供款人才有權收取年資獎金,在公積金法律制度訂定之時,已為相關人員設置供款獎金制度,金額與年資獎金相同,相關人員的年資問題已作處理,另考慮到修改準則問題十分複雜,很難界定受益人數量和涉及金額,因此將年資獎金範圍延伸至所有人員既不可行亦無法操作,不考慮作出相關修改。  

房津為何大開門戶 另外,議員關注點再次落在房屋津貼上,議員陳偉智、區錦新指出,房屋津貼過去只限供樓或租用樓宇的公務人員申請,是次將發放對象擴大的依據為何?這與政府對年資獎金制度不修改發放對象,但又對房屋津貼大開門戶做法有矛盾。 行政暨職局局長朱偉幹解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法案的修改著眼點只在於簡化手續和調整金額,包括房屋津貼,政府傾於該原則作考慮,免除受惠人士每年提交相關證明,政府又考慮到,自置物業的公務員同樣要為住屋問題有負擔,故向所有公務人員發放房屋津貼,但正居住在政府提供的公務人員單位人士則不能受享有津貼,以體現公平性。 房屋津貼擴大受惠對象後,受惠人數將由目前一萬四千七百四十四人增至二萬五千八百一十二人,政府該方面財政負擔全年開支由一點九億元增至二點八億元。法案獲細則性通過,吳國昌、區錦新、陳偉智在表決聲明中,認同法案修改的重要性,希望政府能將對公務員的關心擴至所有居民,解決居民買屋難、租樓難問題。麥瑞權也認同,政府過去二十多年沒有對公務津貼,部份津貼已不合時宜,流於形式多於實際作用,是次修改有助部份津貼追上社會發展。他希望,政府能就公務員的津貼制度設檢討基制,按經濟和社會發展就公務員各項津貼作檢討、調整,並將該種基制擴展至養老金和其他社會社利制度。陳麗敏表示,理解公務員對於法案的期望,政府將做好內部協調,趕及於三月二十八日刊登憲報,四月一日生效,五月可以收取到相關津貼。 立法會昨同時細則性通過《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及撫卹金》法案,將每點金額由五十九元調升至六十二元,追溯期至今年一月一日,退休金及撫卹金亦作出相應調整,是回歸以來第四次調整薪酬。個人勞務合同亦包括在今次調整範圍。但包工合同則不在此範圍,議員高天賜批評政府,公務員合同五花八門,造成不公平,希望政府能逐步解決包工合同問題。陳麗敏回應,包工合作只臨時的服務,不在今次調整範圍內。她稱,政府自回歸以來已不斷透過各項工作,優化公務員隊伍和聘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