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局:指引回應審計報告

2011-06-21

【本報訊】政府昨公佈《公務人員出外公幹指引》,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表示,《指引》是回應審計署所針對的問題,相關的法規修訂工作已經展開,但未有時間表。 年初審計報告揭露公共部門人員出外公幹豪花公帑,引起社會嘩然,審計署亦對此提出相關建議,新推出的指引就是為其而做的。朱偉幹昨表示,《指引》由該局與財政局制訂,是因應修訂有關法規前要有統一規範,在不修改現行法律法規基礎下,適用所有公共部門公務員出外公幹規定、原則和目的,包括事前審批工作、住宿要按《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勞務之開支制度》中直接批給規定向三機構詢價,以及增加公幹行程報告表格等。局方會在廿四日向執行單位人員講解。 若貨比三家毋須封頂 香港相關外出公幹使費設有上限,本澳修法會否朝相關方向做?朱偉幹說,會按實際情況去修訂,包括根據審計報告,以令相關規定在操作上更合理,亦不諱言《指引》採用的向三公司諮價機制也可達到「封頂」的目的。 審計無提就不用修 是次部門大花筒後「無手尾跟」,社會關注會否增設罰則,朱偉幹卻稱,在現行相關法規下,如不交報告可沒收相關金錢或不發放申請費用。對於會否在機票和膳食上亦要規範,他就說審計報告主要提出執行不統一及住宿問題,故修法也是在這些方面著手。 修法雖急但無時間表 朱偉幹說,工作小組已開展相關的修法工作,包括起草文本,直言「我們都知緊迫,但是都做緊」,未有回應立法時間表。被問及法案能否今年交到行政會,他則回答道:「我們會盡力工作、我們盡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