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對外服務承諾評審肥佬

2011-06-21

【本報訊】特區致力打造成服務型政府,於○七年推出了「服務承諾認可制度」,日前有關評審委員會進行覆審,結果在四十二個部門中,消費者委員會因無法證明有做好對外服務承諾,成為唯一一個被評為不合格的公共部門。 四十二部門唯一不及格 公共服務評審委員會去年先後對在○八年取得認可的四十二個部門所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覆審,當年所建議的一百九十六項改善之處已基本履行到,最終有四十一個公共部門、四百五十七項對外服務通過覆審,再獲發兩年的認可證明書。委會也提出新一百五十五項可改善地方,涉及被評服務量佔部門比例仍偏低、改善服務的培訓評估及服務承諾檢討機制有待完善等。 在覆審中,消費者委員會成為唯一一個,該部門在去年底即上次認可有效期屆滿前,仍未能符合評審標準和準的要求,主因是在服務投訴處理之跟進、服務對象意見收集調查和服務質量指標監察等方面,未能提交有效文件證據證明其有執行相關工作,故被委員會評為不合格,拒絕給予認可。 然而,消委會已在今年五月對相關問題已作出糾正,委員會初步確認其已基本符合評審準則要求,現正安排重新評審。那麼有效期前後的評審又有什麼不同?委員林明基解釋,他們工作最終目的是鼓勵公共部門持續改善、盡力達到要求,故即使不合格,事後也要助其合格,類似學校的考試,「每間學校都有考試的時間,你準備好與否都要考試,是可以考不合格,但相信每校都有補考等類似程序。」 事實上,不合格亦不會受到任何懲罰,主席朱偉幹說,委會並非處罰機構,若有部門不合格,就會提供技術援助,務求讓其達標為止。 評審服務只有六成四 政府對外服務達七百一十五項,獲評審的只佔六成四,餘下對外服務為何沒有被評審,林明基回應說,主要為跨部門的服務,較難給出服務承諾,未來他們的目標是提升至七成。被問到評審具體服務項目會否對外公佈,林稱正考慮可能設一網址統一去公布。 增設政府服務優質獎 此外,考慮認可制度漸趨成熟和穩定,委會引入「政府服務優質獎」,設立五個獎項,以肯定並表彰在這方面有卓越績效的部門、單位、團隊或個人,激勵其它部門學習、奮發向上,共同去改進服務質素和提高行政效率。合資格的就可申請參加評審,將於今年底或明年初公佈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