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0811號
2011年08月11日
星期四
上半年工程申請七成正審結
2011-08-11
【特訊】今年上半年,土地工務運輸局共收到約二千九百個各類私人工程計劃及動工等的申請,截至六月三十日,約70%申請已完成審結,平均處理天數約八十七天,少於法例規定的一百零五日,其中大部份第一季的申請個案已完成處理。土地工務運輸局表示,為提升審批效率,局方將繼續研究推出更多指引和進一步擴大表格化申請的適用範疇,以加強透明度,減少業界遞交文件的錯漏和清晰法例的要求,從多方面改善審批效率。
平均審結天數少於法例規定 今年首六個月,土地工務運輸局共收到二千九百零三個各類型建築計劃之申請,申請類別所佔比例分別如下:建築類工程計劃申請有四百二十六份,完成率為49%;裝修類工程計劃的申請有五百二十八份,完成率為68%;其他類別工程計劃申請有六十九份,完成率68%;簡單裝修工程通知申請有五百六十三份,完成率98%;至於工程准照及動工申請的完成率分別為88%和92%。 當中已完成審結的申請個案有二千零三十個,完成率七成。各類完成個案所佔比例如下:建築類工程計劃佔10%、裝修類工程計劃佔17%、其他類別工程計劃佔2%、簡單裝修工程通知申請佔25%、申請工程准照和動工申請分別佔12%和9%,其他申請則佔25%。
文件不齊或抵觸法規延審批 為了提升審批績效,土地工務運輸局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實施優化流程,至今,審則速度提升一倍。以建築類工程計劃為例,在實施優化流程前,平均處理天數約為一百九十多天,直至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一年上半年平均需時八十至九十多天可完成審結,均在法例規定的一百零五內完成;「裝修類」的更改工程及拆卸計劃平均處理天數約七十天,也少於法定的七十五天。 至於處理時間超過一百零五天的少部份個案,主要原因是申請個案抵觸了城規條件、樓宇高度、文物保護等條例,因此需要更多時間諮詢不同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基於申請人遞交的計劃文件未齊或與現時建築條例中關鍵的條件相抵觸,其審則結果會寫為「修改」,即申請不獲批准,申請人必須重新入則,修改當中設計以符合法例規定,該申請亦須重新經過一次審則程序,從而引致不必要的重審而導致處理時間增加。
續推指引和表格化減少錯漏 為了讓業界能更有效遞交具質量和符合法例及相關技術規章要求的工程計劃,減少申請人因重要錯漏導致發還重審,為此,土地工務運輸局近年積極推出多項指引和表格化,加強了政府的透明度。針對申請人對法例或程序上的誤解或不了解的情況,已推出「建築、擴建工程計劃審批準則及行政程序指引」和「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更改工程入則手續與技術指引」和「技術資料表填寫指引」,最近亦推出了 「托兒所、安老院舍及社區活動中心更改工程入則手續與技術指引」。 此外,土地工務運輸局已推出的十七個表格化的申請,包括有:「申請核准維修╱保養工程(修改)計劃」、「申請核准接駁公共排水網工程(修改)計劃」「申請核准維修╱保養工程(修改)計劃」和「工程竣工通知(非建築、擴建工程類別)」等,未來逐步擴大表格化使用範圍,希望以簡明的表達方式,讓申請人更明白申請要求和簡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