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僱轉職須同一工種

2011-11-12

【本報訊】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日就《聘用外地僱員法》中有關「過冷河」制度提出修改建議方案,建議無論在甚麼情況下,所有外地僱員若要轉職,只能轉到同一職種。對於設立最低工資制度,會議已同意委任調研機構就此一問題進行調研﹔而有關建立「非全職工作制度」,希望社協執委會能盡快完成相關法律草案並交大會討論,以便在明年內展開立法程序。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日召開本年度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由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主持(見圖)。會議集中討論修改《聘用外地僱員法》第四條第二款,即俗稱「過冷河」制度﹔會議還聽取了「制訂最低工資制度」、「非全職工作制度」等多項工作報告。  

社協討論外僱過冷河制 譚伯源表示, 社協大會經過討論和研究,已就「過冷河」制度提出修改建議方案,規定無論在甚麼情況下,所有外地僱員若要轉職,只能轉到同一職種。如果已「過冷河」的,則日後可以做其他工作。社協大會將把建議方案交社協執委會作深入討論,希望能盡快取得共識,以便更有利開展法律程序。他表示,外僱「搏炒轉職」的情況可能存在,但是否很多,則未分析。  

委機構進行最低工資調研 他指出,特區政府一直在推動最低工資制度的設立,相關的工作亦一直在進行當中。他表示,特區政府對推動最低工資立法工作的態度是正面的,但在澳門現時的環境下,必須審謹處理此問題,因此建議對物業管理和清潔行業職業設立最低工資制度先進行嘗試研究。社協全體會議已同意委任調研機構就最低工資問題進行調研,有關的調研工作亦會盡快展開。他強調,最低工資制度的設立,必須取得廣泛的社會共識(包括勞、資雙方的共識),才能順利的推行,為此,特區政府會全力推動這項工作。 至於「非全職工作制度」方面,譚伯源表示,特區政府對此非常關注,並已對鄰近地區的相關情況作出研究和分析,希望透過制度的設立對非全職工作作出規範。預期社協執委會能盡快完成相關法律草案並交大會討論,以便在明年內就法律草案展開立法程序。他認為,制度的設立,可推動企業聘請更多的非全職人士,有利於本澳就業市場的發展,能同時兼顧和保障僱員和僱主雙方的利益。 另外,對於早前有清潔及保安團體指出,部分員工已在最低工資時薪金額調整前簽訂了新合約,擔心新合約生效後,出現「同工不同酬」情況,勞工局局長孫家雄指出,目前已要求政府的外判公司與清潔保安員工更新合同,落實調升至二十三元的最低工資時薪,而政府會追加預算給相關公司。他表示,即使員工原有合約仍未屆滿,仍需按照新規定簽訂新合約,並追溯至今年九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