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期延至下月底

2012-07-18

【本報訊】立法會昨通過延長本屆立法會會期,將本立法會期由八月十五日延長至八月三十一日,以完成目前正處理中的法案。議員再次批評,政府送交的法案不準時,時鬆時緊,又希望政府可以提升立法質量。

延長會期目的,在於完成修改第三/二零零一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修改第三/二零零四號法律《行政長官選舉法》、《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司法援助的一般制度》、《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等八項法案。

議員陳偉智、何潤生批評,政府提交法案不按時間表,令法案送交立法會時鬆時緊,部份法案質量參差,立法質量引致立法進度緩慢,希望政府可以提升立法質量。另議員希望,政府可以加快提交法案的修定文本,令立法會小組不會由於等而被拖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