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雲喊冤枉 我冇講大話

2013-02-08

【本報訊】今次,政府解凍調升巴士服務費,引起外界批評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出爾反爾」、「講大話」。因為,汪雲去年七月向傳媒聲稱,調升巴士服務費的行政程序解凍後,是不會追溯的,然而,他近日卻表示,解凍後將追溯至去年六月。

汪雲昨日主動交代:「本人在二O一二年七月三日,接受傳媒訪問時,回應說:調整服務費是不設追溯期,是基於當時傳媒問及:調整服務費是否計算二O一二年的全年,或是由批准之日起計算?而按照合同的規定,有關服務費的調整,是要由政府批准有關的申請之後起計算,因此,當時我指出,服務是不設追溯期,亦即是不可以由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開始生效,必須在六月份批准之後的日期才可以生效。」

然而,有報章在七月四日的報道:「交通局:三巴加服務費無追溯」。為何當時不作出澄清,直至現在有民意反彈才澄清?汪雲回應:「七月三日說了,七月四日登完報紙之後,沒有作出澄清,主要在於我們當時沒考慮到會變成我個人誠信的問題,這是很現實的問題。其實,與大家的交往中,大家可以看到,我對於大家的問題,有時沒有避忌地直來直去直答,難免可能中間有誤解的情況出現。」

當時不澄清有苦衷

汪雲也表示,運輸工務司司長要求該局說明追溯期的問題,「我分別就一個市民感受的追溯期,以及我說的追溯期作出說明,不是作任何澄清或擺脫一些事實。七月三日說了,在見報後,我們曾作商討。但是,最終覺得,既然我真的有說過,當時我真的有說過,無論怎樣理解,都是我要承擔的事實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