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服務費不追加恐面對訴訟 去年凍結 不戲一場?

2013-02-08

【本報訊】政府解凍兩間巴士公司調升服務費的行政程序,且追溯至去年六月,備受社會批評。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表示,去年六月,當局按合同和法理審批調升服務費,並通知了巴士公司。不過,在社會強烈反對後,政府向巴士公司建議,解凍後不是從六月開始調升服務費,卻得不到正面回應。他指出,若政府不從六月調升服務費,將即時面對很高的訴訟風險,而且,很大機會敗訴。

去年,政府公布調升巴士服務費後,在社會上引起強烈的反對,政府便決定凍結相關的行政程序。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昨日表示,去年四月收到三間巴士公司申請調升服務費,當局按照合同的規定作出分析,參考消費物價指數、陸路運輸從業員的薪酬平均水平、車用輕柴油的平均價格後,用公式作出計算,於六月十二日完成審批後,並通知了巴士公司。

汪雲透露曾要求不追加未獲正面回應

汪雲強調,以上是按法理審批的,雖然,當局早前曾與三間巴士公司討論:能否不由六月十二日開始收取已調升的服務費?能否放棄獲批的權利?但是,當局得不到三間巴士公司的正面回應。汪雲表示,在法理來說,若貿然不執行的話,相信會即時面對相對高的訴訟風險。

「我們不是害怕面對訴訟。」汪雲指出,交通事務局成立至今,由於有理有據,已獲得兩次勝訴。但是,今次的情況有所不同,當局已經在六月十二日審批,並已經通知了當時人,若貿然撤回的話,當對方提起訴訟時,政府敗訴的風險是很大的。

承認未符大眾期望 引起社會迴響

汪雲表示,以往的調整價格方案是為了讓巴士公司持續營運,也透過處罰機制令巴士公司保持良好的運作。「為何社會大眾對巴士服務有較大迴響,因為我們的處罰機制,似乎未符合社會大眾的期望,令處罰能夠產生改善服務的效用,未能彰顯。」他指出,現時在處罰方面,已有一宗個案進行司法程序,另正在跟四宗個案,當中,有一個案應可作出處罰。

回顧去年四月至六月的審批程序,汪雲認為「存在一定的疏忽」,因為,當時只按合同和法理進行,未有顧及社會對改善巴士服務水平的殷切期望,造成了強烈迴響。之後,政府向巴士公司提出,把調整服務費與巴士服務掛勾,已得到三間巴公司的正面回應。今年四月,三間巴士公司會否再提出調整服務費?汪雲稱:「未有收到三間巴士公司提出這方面的意圖或任何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