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公布北京首都航空事故調查最後報告

2019-04-04

【特訊】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已完成北京首都航空於去年8月在澳門國際機場發生事故的最後調查工作。最後報告指出了事故的促成因素,並對澳門國際機場和涉事的營運商提出了安全建議,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於去年8月28日,一架北京首都航空由北京前往澳門的航機在抵達澳門國際機場時,當如常著陸時在低空遇到嚴重風切變,導致飛機著陸時垂直加速度高於常規其後反彈;及後飛機並没有保持正常的俯仰降落姿勢並發生第二次著地,前起落架和主起落架同時著地最後造成硬著陸,導致前起落架組件斷裂。飛機隨即進行復飛,但在復飛過程中,右方發動機的控制桿被錯誤地移到怠速位置,令飛機發動機產生的推力減低。機組人員糾正後,順利於深圳寶安國際機場降落。此外,澳門國際機場並沒有配備可以探測低空風切變的儀器。

為了避免和預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最後報告針對澳門國際機場和涉事的營運商提出了以下的安全建議:澳門國際機場需評估增加適當設備,以偵測有可能帶來危險的天氣狀況;澳門國際機場應檢討和修訂現行有關外來物碎片(Foreign object Debris FOD)遺留在跑道上的操作程序,包括應否需要進行“強制性”跑道檢查,以及評估增加跑道外來物碎片自動檢測系統的需要。在飛行員的飛行模擬訓練當中,加入著陸後反彈現象的修復操作練習;倘飛行員需要對飛機主操控進行重大改變的情況下,正副飛行員必須對機上儀器的信息進行交叉檢查,在確認情況下才進行相關變更。

涉事航機屬空中巴士A320-214型號,航機當時載有超過160名機組人員和乘客,有5名乘客在航機抵達深圳進行疏散後需送院治理但無需留院。由於事故發生在澳門國際機場和深圳寶安國際機場,以及涉事飛機屬內地註冊的航空器,調查工作由內地與澳門兩地的民航當局一起進行,雙方按照國際民航公約附件十三的標準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