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通過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執行法案

2019-04-13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引介有關毛坯鑽石規範法案。

【本報訊】立法會昨全票一般性通過《關於毛坯鑽石國際貿易的〈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執行法》法案。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到立會引介法案時表示,本澳發展毛坯鑽石貿易雖後發仍有優勢,可利用內地相關鑽石交易所(上海鑽石交易所)在國內外已建立的網絡,結合葡語國家的珠寶原材料資源等,並可引入新的產業板塊,而是次立法是與毛坯鑽石之國際貿易規範接軌。

法案主要引入經營准照制度,規定在澳門特區從事毛坯鑽石進口、出口、轉運、買賣及運輸的經營人,須向經濟局申領經營准照,並規管相關交易,而經濟局與海關會對相關進出口聯合查驗,辦理清關手續等。

梁司介紹,按《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規定,國家是參與主體之一,而在去年十一月的金伯利進程大會召開期間,國家已通報本澳將於今年十月一日實施有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