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場

暫未有選址

2019-05-10

【本報訊】市政署管委會副主席羅志堅(見圖)昨重申,暫時未有火葬場選址,雖然通過了修訂相關行政法規,只是讓政府在選址上可以有更多選擇。

五月三日行政會通過的《修改二月九日第七/八五 / M號法令》中,建議擴大火葬場的選址,除了具備適當技術條件的墳場外符合相應用途以及使用和利用條件的土地亦可以設置火葬場。羅志堅表示,相關修改只是讓政府在選址上可以有更多選擇,重申政府暫時未有火葬場選址,若有選址方案一定會向社會公佈,收集意見,並選取被社會認受性最高的選址。

他稱,市政署將會與工務部門對火葬場選址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