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度中央預算執行結餘百分三

撥入社保基金

2019-05-11

【本報訊】行政會昨完成討論《鞏固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資源》法律草案,在滿足基本儲備後,將每一財政年度結束後的澳門中央預算執行結餘的百分之三指定給予社會保障基金,構成其本身預算的年度收入,確保社保基金的穩健性。

《博彩撥款現況及財政狀況推算報告書》中,就人口、社會保障基金的實際收入及支出的金額,政府恆常性撥款,僱主及僱員的供款額以及養老金受益人人數構建精算模型,以評估社會保障基金財政狀況的穩健性及可持續性。經政府向社保基金額外注資三百七十億元後,預計二零六五年前,社保基金不會出現負資產。

財政局與社會保障基金根據《報告書》的結論進行共同研究及探討,考慮到澳門未來人口將急速老化及養老金的調升,社會保障基金的負擔將逐年增加,認為有必要增加財政收入來源,以鞏固其中長期的財政穩健性。為此,特區政府制訂了《鞏固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資源》法律草案,透過建立恆常性撥款予社會保障基金的機制,以確保澳門社會保障制度可持續運作。建議在滿足基本儲備後,將每一財政年度結束後的澳門中央預算執行結餘的百分之三指定給予社會保障基金,構成其本身預算的年度收入。法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容光耀表示,若要社保基金保持五十年財政穩健,政府需要每年注資五億元。以過去十年中央預算執行情況推算,在滿足基本儲備後,訂出每年在中央預算執行結餘的百分之三的百分比較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