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提新動議爭討論表決

三議員「六四」表達心意動議遭主席否決

2019-06-04

蘇嘉豪:當年本澳各界極度關注後來演變為『六四事件』的愛國民主運動。

【本報訊】立法會主席賀一誠否決議員吳國昌、區錦新、蘇嘉豪關於「六四事件」的表達心意動議後,三名議員提出上訴;蘇嘉豪則同步提出新的動議,爭取在本週四讓全體議員討論及表決。

早前,三名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區錦新、蘇嘉豪向立法會提出表達心意的動議:「今年是六四事件三十周年。歷史真實本不在乎官方評價,但為了讓國人早日解開心結,使國家走上民主的正途,因此期望盡快平反八九民運,還死難者一個公道,包括:一) 成立調查委員會,進行獨立、公正的調查;二) 對每位死難者及失蹤者家屬作出交代;三) 依法給予死難者及其家屬相應賠償;四) 追究事件責任者的法律責任。」

上述動議已遭到立法會主席賀一誠的初端拒絕,對此,三名議員提出上訴。本週四 (六月六日),立法會將舉行全體會議。昨日,蘇嘉豪表示,已再向立法會提出新的動議:

「一九八九年,國內發生了舉世矚目的愛國民主運動,後來演變為『六四事件』,大量國人傷亡。當年本澳社會各界予以極度關注,政界、工商界、勞工界、學界、教育界、婦女界、文化界、體育界等紛紛熱烈聲援,數以萬計居民走上街頭,牽動本澳大規模的愛國民主熱潮,對本澳歷史發展意義重大。

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對於國家發生的歷史大事,作為特區居民有責任時刻銘記並以史為鑒。為此,澳門立法會藉今年是『六四事件』三十周年,對國家當年的民主運動參與者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同時對遇難者表達沉重哀悼,並對他們的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蘇嘉豪指出,三名議員認為原本的行文沒有問題。然而,為了盡力把「六四事件」的動議及時提交全體會議,與兩名議員商討後,他獨自提出新的行文。蘇嘉豪認為,不應把「六四事件」視為禁忌,所有議員有責任、義務透過投票表態。

對於賀一誠拒絕原先的動議,蘇嘉豪表明不同意。並表示,賀一誠身為「小圈子特首選舉準候選人」,具有政治正確的責任。「但是,政治正確都不能凌駕法律。」蘇嘉豪續指出,新的動議很符合《立法會議事規則》關於表達心意的規定,相信可以獲賀一誠接納後,交到全體會議討論及表決。

之前,賀一誠回覆三名議員表示,他們的「六四事件」的動議已超越特別行政區的自治範圍,立法會無權處理。蘇嘉豪提出,立法會曾經透過表達心意就汶川大地震致哀、就太空人楊利偉升空祝賀,那些是在特別行政區的自治範圍內?立法會只可以提出為國家歌功頌德的表達心意?

當年,劉曉波獲頒諾貝爾和平獎,議員提出祝賀的表達心意動議,都獲得立法會主席接納,卻遭全體會議予以否決。蘇嘉豪表示,今次的表達心意動議被主席初端拒絕,情況是「更加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