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之門』如潰堤之蟻穴

2019-06-05

【正視聽】關於治安警昨日通報表示,有兩名紀律部隊人員利用工作之便,涉嫌受賄接受他人錢財繼而為犯罪分子開『方便之門』,令這樣的漏網之魚出入澳門如入『無法之境』,試問這樣的『無妄管』人員在澳還有多少?紀律部隊裡面還潛藏有多少『害群之馬』?事件讓人深思。關於紀律部隊人員知法犯法的新聞已經有一年多沒有見報,今年又適逢幾大事件及活動備受政府重視,深感高壓之下應該無人膽敢肆意妄為,可偏偏就有這樣的人,而且還是在部隊中服役廿多年的『資深』老差骨,為了這區區十萬八萬不但斷送自己的前程,臨老可能還要吃『牢飯』,如此得不償失的這條『數』都不會計,也是白在紀律部隊服役這麼長時間了。

據資料顯示,兩位涉嫌受賄的人員分別姓梁(44歲)和黃(51歲),其中姓梁的治安警95年入職,一直在出入境部門工作,被捕前駐守港珠澳大橋口岸;而姓黃的治安警則於92年入職,08年起調任出入境部門,現時駐守關閘為主。從工作的時間看兩位人員在紀律部隊服務都超過廿年有多,資薪應該已經不低,何以為了這區區幾萬臟款鋌而走險?從普通人的視覺來看待這件事就覺得不普通,除非這淌『水』非常深,深到隨便在裡面都可以『撈到大魚』,若否誰會這麼傻為這樣的事不顧後果地去犯案?

案中拔出『中間人』這個角色,看來『隨意放行』已經成行成市,竟然還有『經理人』來牽線搭橋,敗壞操守的紀律部隊人員豈不就成了『辦事者』,這個事實除了匪夷所思之外不作第二想。三個『中間人』只為一個『名角』服務嗎?想想也覺得不可能,如果只是一個『名角』就有這十萬八萬,那麼這些紀律部隊『資深』老差骨何以會向犯罪分子靠攏,那就想得通了。當然,這也是筆者自己的猜測,為什麼會出現三個『中間人』只為一個『名角』服務?或者我們從另外一個角度看,這些『中間人』是不是都有自己熟悉的『辦事者』?而『名角』就有很多個?如果不是,這些服役了廿多年的紀律部隊人員,怎會為區區幾萬塊鋌而走險?事實說明這絕非個別個案,有待相關部門進行更深入的調查取證,絕對要挖出那些潛藏在紀律部隊的『鼴鼠』。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對於任何一個人而言都沒有毛病,但如果作為一個服務社會的紀律部隊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幹一些偷雞摸狗、知法犯法,大肆斂財的事那就有毛病了。特別是為犯罪分子撕開一道進出澳門的『方便之門』,那就更加危險,更加有毛病。面對再怎麼堅固的銅牆鐵壁天羅地網,這道『方便之門』一旦打開,就如千里之堤潰於蟻穴。所以,當務之急要加大馬力去挖掘事件背後所存在的,更深更隱秘的犯罪可能,爭取把這扇『方便之門』早日關上、關緊!

--沐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