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再檢控四名的士司機涉五宗違規

2019-06-07

警方持續打擊的士違規。

再有電召的士隨街接客被揭。

【本報訊】「新的士法」本周一正式生效後,警方繼本周二晚上檢控兩名的士司機四宗違規後,周三再撿控四名的士司機五宗違規。

據治安警察局公布,本周三,交通警員於商業大馬路及路氹某酒店附近執勤時,分別發現兩宗的士司機涉嫌拒載的個案。經調查,兩司機均向警方承認作出拒載行為。根據新法,的士司機拒載,可被科處三千元罰款。

警方指,該兩名的士司機在新法生效前分別涉及兩宗和十八宗的士違規的紀錄。

同日晚上,交通廳調查一宗的士違規個案,發現一名電召的士司機未經電召的士總台預約而接載其他乘客,警方事後將上述情況轉交交通事務局跟進。警方在調查時同時發現,該司機向乘客無理多收取二十七元車資,涉嫌違反相關規定,罰款額為六千元。

另有一名的士司機涉嫌拾遺不報,案中乘客表示不追究刑事責任,但警方根據相關法律對該名司機作出票控,罰款三千元。

根據「新的士法」第二十二條所述的義務:「下班時檢查車廂及行李廂是否有乘客遺留的物品;如有發現,立即通知治安警察局,並在發現後六小時內將有關物品送交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