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支持開展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

2019-07-30

【中新社北京7月29日電】(記者 趙建華)中國財政部近日聯合中國科技部、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印發《關於開展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試點工作。

試點工作堅持地方為主、中央引導,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資金支持,鼓勵試點城市結合實際先行先試,引導金融資源在尊重市場規律的前提下『支小助微』,同時通過以點帶面、上下聯動,進一步優化金融發展環境,推動實現增加民營和小微企業貸款規模、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的目標。

從2019年起,中央財政每年安排20億元(人民幣,下同)資金,支持一定數量的試點城市。試點期限暫定為3年,東、中、西部地區每個試點城市的獎勵標準分別為3000萬元、4000萬元、5000萬元。中央財政獎勵資金可由試點城市統籌用於金融機構民營和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或代償,或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補充。同時,鼓勵有條件的省份適當安排資金比照開展省內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工作。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29日介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擇優確定轄區內試點城市。按照試點城市名額分配辦法,每年約可支持60個試點城市,若不考慮同一城市重復申報情況,3年合計可支持約180個試點城市,覆蓋全國地市級行政區達到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