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檢獲爆炸品及攻擊性武器拘捕八人

2019-08-03

【香港中通社8月2日電】(記者 江陽)香港警方8月2日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於8月1日在沙田一處單位檢獲攻擊性武器及爆炸品等,拘捕8人。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其中包括已被特區政府取締的非法組織“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

警方介紹,8月1日晚約9時,警方於沙田處理案件時,於一停車場發現4名男子形跡可疑,遂上前截查,并於該4名男子的手推車上檢獲2枝壘球棍及一袋鋼珠。該4名男子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

警方其後搜查上址一單位,檢獲一個已製成的懷疑汽油彈、一批懷疑用作製造汽油彈的原材料、2把弓、6枝箭及一批含有大麻成分的精油。該單位內3男1女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爆炸品”,以及因無牌管有或分發含有大麻成分的精油,涉嫌違反香港法例《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被捕。

據了解,該8名被捕本地男女年齡介乎24至31歲,現正被扣留調查。據港媒報道,其中包括早前被列非法社團的“香港民族黨”的前召集人陳浩天。案件由沙田警區重案組跟進。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陳昕當日見傳媒時指出,警方在近期應對暴力衝擊時發現有人用弓箭,亦發現有人用懷疑汽油彈襲擊警方。相信此次案件或與最近的暴力衝擊事件有關。

此外,香港警方早前接獲線報,指有人於天水圍一單位藏有爆炸品。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經深入調查後,8月1日下午突擊搜查該單位。行動中,警方在單位內發現約30個已製成的懷疑煙霧彈、一批半製成的懷疑煙霧彈、一批包括懷疑“硝酸鉀”的原材料及一批工具。

警方拘捕單位內一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3至47歲,涉嫌“無牌藏有爆炸品”。所有被捕男女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表示會調查犯案動機,包括是否與近日遊行以及7月31日凌晨天水圍警署外有人投擲煙花事件有關。

根據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製造爆炸品,或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屬於爆炸品的任何物品(不論他是否知道該物品屬爆炸品),除非其能證明是為了合法目的而製造、管有、保管或控制該爆炸品,否則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而爆炸品則須予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