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218號
2019年08月17日
星期六
默站不准
吳國昌捅穿政治問題
2019-08-17
【本報訊】市民提出在議事亭前地集會,警方決定不容許。議員吳國昌表示,從已公開的資訊看來,警方沒有適當的理由不容許集會。警方的說法亦令人覺得,不容許集會不是違法的問題,而是政治的問題。
日前,有市民按照名為《集會權及示威權》的法律通知治安警察局,將於下星期一 (八月十九日) 晚上八時在議事亭前地發起集會,透過「默站」的方式聲援香港人,並反對香港警察使用過份武力。治安警察局卻決定,不容許上述集會舉行。
一九九零年代,直選議員吳國昌曾在立法會審議《集會權及示威權》。他表示,沒有閱看警方交給「八一九集會」發起人的通知書。並指出,警方應該列明「八一九集會」違反那條法律。然而,從已公開的資訊看來,警方沒有適當的理由不容許集會。
吳國昌認為,警方以集會方向是支持鄰近地方的違法行為而不容許集會,這是政治的問題,不是違法的問題,是強行用政治判斷來不容許集會,與法律賦予警方權力合理不容許集會無關。
「集會被拒絕後,法律有機制讓發起人上訴,相關程序甚至較香港的先進。」吳國昌指出,發起人接到警方通知後,有權立即直接向終審法院上訴,這不用聘請律師,也不用預先繳付費用,這機制是澳門居民需要知道和珍惜的。當然,發起人有絕對自由決定是否上訴。
認港澳民情民意不同未得大部分市民支持
吳國昌也表明,就算警方不反對集會,他都不會參與。因為,當晚早已安排代替外遊的區錦新留在議員辦事處當值。並表示,不是一定要支持這類活動,因為,港澳民情民意有所不同,暫時得不到大部分市民支持。
日前,發起集會的資訊在網絡流傳後,立即受到強烈反對,甚至,江門青年會遞信行政長官,希望政府運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拒絕集會。吳國昌認為,那類是政治鬥爭的行為,將最危險的東西消滅於萌芽。然而,這對於社會文明進步造成負面效果。他強調,進步文明的社會應該容許和尊重各方意見的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