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潤生談巴士合同

2019-10-10

何潤生認同,特區政府與巴士公司短期續約是方法之一。

【本報訊】政府在現行的財政補貼援助制度中,向巴士公司無上限支付公帑。議員何潤生認同,若未能改善上述制度,實在未能達致善用公帑,不要草草簽訂新合同;短期續約,交給下屆政府處理是方法之一。

巴士合同將於本月底到期。直選議員何潤生認為,公眾關注在於不想被迫接受一份未能符合要求的長年 (短則五年、長則十年) 新合同。他認同,若仍未能解決現行巴士服務 (無上限支付公帑等) 問題,不要草草簽訂新合同;短期續約,交給下屆政府處理是方法之一。否則,既影響政府威信,也影響巴士服務。

有傳政府內部意圖改變現時無上限支付公帑的模式,卻不獲巴士公司接受。何潤生提出,雙方在過去十四個月談判期間,究竟出現了甚麼難題,以至遲遲未能達成共識,都應該開誠佈公。至少,要向立法會跟進委員會交代。

關於支付鉅額公帑的問題,二零一八年大幅調升巴士票價時,交通事務局預期,每月可減少向巴士公司支付一千三百萬元至一千五百萬元的財政補貼援助。不過,結數顯示,減少支付的金額全年僅是六百萬元。而且,新福利的財政補貼援助是不減反增,對方宣稱原因正常 ── 客運量和運行里數增加。

公開的資訊也顯示,二零一八年,政府向巴士公司支付的財政補貼援助近十億元,兩間巴士公司的營業利潤約一點二億元。簡單而言,營業利潤是把成本減去乘客付費 (票收) 和政府支付而得出。但要注意的是,成本也在財政補貼援助計算之內,例如:改用環保車輛又可得到援助。

從上可見,若財政補貼援助制度得不到改善,實在未達致善用公帑。何潤生坦言,現行的合同與公共批給的原意之間存在差異,因為,公共批給的原則之一是自負盈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