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兩巴再續約十四個月

2019-10-19

羅立文:巴士短期續約約十四個月。

【本報訊】不少意見認為,特區政府不應按現行無上限支持公帑的模式與巴士公司簽訂以年計算的新合同。昨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將與巴士公司再續約十四個月至明年底,往後的處理視乎下屆政府的想法和看法。

按照本月底到期的巴士合同,政府每年向巴士公司支付約十億元。有傳政府內部意圖改變無上限支付公帑的模式,卻不獲巴士公司接受。不少意見則認為,不應該按現行模式與巴士公司簽訂以年計的新合同,僅適宜再次短期續約。也有議員提出,擁有決定權的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不應要求官員簽署按現行模式訂定的新合同,否則,便要負上責任。

昨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向傳媒表示,將與巴士公司按現行合同續約十四個月至明年底。羅立文堅持,不便公開政府與公司之間對新的合同有何不同看法。有記者提出,是否巴士公司要謀取更多?若往後仍未能達成共識,會否公開競投?羅立文僅表示,既然現屆政府在過去十五個月未能與巴士公司達成新合同的共識,往後,便要視乎新一屆政府有何看法與想法,從而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