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拒港美商會會長入境

黃司照例閱報才知

2019-12-09

黃少澤被問及香港美國商會會長和主席被拒入境

【本報訊】警方前日拒絕香港美國商會會長和主席入境本澳。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執行《內部保安綱要法》時,入境者的身份及職業不在考慮範圍,安全風險及安全威脅才是唯一考量。有記者提出,外界猜測今次是對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報復,黃少澤回應:「這是你猜測,我沒有這樣猜測。」

曾經公開表態促請香港政府撤回逃犯條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的香港美國商會會長早泰娜 (Tara Joseph),前日準備出席該會在本澳舉行的宴會,卻被本澳入境部門扣留近兩小時,最後被拒入境。美商會主席 (Robert Grieves) 也有同樣遭遇。兩人更要簽署一份聲明,宣稱自願不入境。

昨早,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聲稱,自己都是透過傳媒知悉事件,不會評論個別個案。他重申,每個國家和地區都有自身的出入境政策,而在澳門根據《內部保安綱要法》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警方有義務有責任去確保澳門安全,口岸控制方面亦是同一原則。並提及,有一種情況是警方引用上述法律拒絕入境,另一種情況是有些人面對查問就自動放棄入境,提出離開。

事後,香港美國商會發出聲明強調,美商會是一個商會,持續支持大灣區的商業發展,希望被拒入境只是針對目前事件的過度反應,冀國際商貿能積極地順利進行。黃少澤回應記者時表示,從來都是根據情報分析具體個案,從而得出結論和執法。並稱:「一個人,可能在不同時間 (來澳),都可能有不同情況。」

報復美國通過香港人權民主法案? 黃司指屬記者猜測

會否擔心引發政治風波,甚至,令外資對澳門失去信心?黃少澤回應,依法執行的唯一考慮方向是安全風險、對澳門穩定的威脅。至於,對方是甚麼身份、甚麼職業,不在考慮範圍。有記者提出,外界猜測今次事件是對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報復,黃少澤回應:「這是你猜測,我沒有這樣猜測。」

早前,全體候任主要官員前往北京接受培訓,中央有否在保安範疇提出特別提示?黃少澤回應,中央領導對全體候任主要官員提出四個相同的期望、要求:忠於國家、勇於擔當、勤政為民、清正廉潔。他表示,那些都是主要官員的職責。並指出,新一屆政府在保安範疇的方面,首先是工作的延續,尤其以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為首位。亦強調,警民合作、民防安全及國家安全亦是工作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