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 報

2020-01-21

昨日出版的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一項行政法規及一項行政長官批示,現簡介主要内容:

第1/2020號行政法規,跨國企業集團經營活動紀錄的規定。該行政法規是訂定《所得補充税規章》第十八-A條第二款(一)項所指的金額,以及該款(二)項所指的跨國企業集團經營活動紀錄的組成文件及信息範圍,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第14/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經考慮郵電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二零年二月三日起,發行並流通以「鼠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資標籤,數量1000000枚,面額為:五角、一元、二元五角、三元、三元五角、四元、四元五角、五元、五元五角、六元、八元、十元、十二元、十四元、二十一元、三十元及五十元。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