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改善結果不理想

審計署批部份部門消極應對報告

2020-03-24

審計報告

【本報訊】審計完會再審計!審計署跟進歷年審計報告,抽查發現當中近半審計發現屬最差評的「改善結果不理想」,有改善更要長達十五年才落實且成效不彰,反映部份部門對審計報告消極應對、不予重視,以至「選擇性改善」等不良傾向,令工作一錯再錯,影響公帑運用效益與政府形象,甚至危及市民生命安全,敦促改正。

一個星期前才出過報告的審計署,昨一口氣公布四份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包括《歷年審計報告的跟進》,及三份從中抽出獨立成報告,為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民署的綠化工作,以及澳門基金會對社團的資助發放。

審計署表示,為維護審計監督的嚴肅與權威性,加強各部門對審計結果的重視,署方決定對歷年公佈的近五十份審計報告展開較大規模跟進工作,透過適時檢視審計對象就同一問題的工作近況,揭示錯而不改、避重就輕、敷衍了事,以及採取「選擇性改善」等不良傾向。

審計署經評估選取九報告(共一百三十一個審計發現)當中的廿六項審計發現及其改善措施去重點跟進。結果有十二個為最差的「改善結果不理想」(當中八個落在三獨立報告上),佔四成六;五個「沒有全面制訂有訂措施」,佔一成九;兩個為「基本改善,但改善結果存在瑕疵」;僅七個為最好的「已作改善」,佔兩成七。

審計署指,有部門耗費多年、甚至逾十年時間才能落實改善措施,但有關措施卻未能全面解決問題,改善效果不彰。個別部門對審計報告消極應對、不夠重視,改善欠主動及自覺。也有部門對相關問題之改善長期自欺欺人。

審計又謂,不少部門對所指出的問題掉以輕心、不予重視、不積極面對,令錯誤或漏洞長期存在,特別涉及民生服務的部門,若做不好或因檢討不夠深刻而一錯再錯,不單影響公帑的運用效益、影響政府形象,甚至會危及市民生命安全。

該署強調,審計監督絕對不會鬆懈,各公共部門理應明白不正視問題並不代表事情會自動完結,督促各部門須適時跟進報告,盡快改善。

是次跟進審計觸及的除三獨立報告外,其他為《政府出版物管理》、《對私校財政資助的監察》、《保安部隊人員的出勤及監管》、《澳大員工宿舍制度、於珠海設研究院、籌備發展基金》、《交通違例檢控工具的使用及監管》,以及《澳廣電人員福利及出外公幹的制度和管理》。報告詳細內容已在官網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