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令心存僥倖機構鋌而走險

持續進修監管仍寬鬆

2020-03-24

【本報訊】越搞越大、搞出澳門的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監管問題未解決,審計署直言,目前的監管措施與罰則設置仍過於寬鬆,持續令心存僥倖的教育機構鋌而走險,不斷有犯罪個案出現,負責的教青局應予正視,並有必要對相關檢查機制展開深入整改。

審計署跟進一二年十一月公佈的《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審計報告中的四項與課程監察工作有關的審計發現,涉及巡查機制、保證金制度監管、防止盜用他人資料作「後備報名」、導師報讀自己任教課程的問題,結果除後者已改善好外,前三項均為改善結果不理想,在不同方面存在不足。

審計署指出,計劃前年的總金額已達十七點八億元,範圍將會更廣更多(如擴展至大灣區的課程),再跟進可探討教青局是否已對課程的監察工作有所改善,保障課程質量及公帑用得其所。

就當中後備報名方案問題,其原意為特殊情況下的替代方案,結果造成有機構濫用,甚至恆常全部使用後備方案,繞過旨遏制不法人士偽造報讀者資料以騙資助的插卡報讀手段,且在監管缺失下局方對此不知悉,更遑論跟進。

審計也發現,教局雖有透過學員登記的聯絡電話去抽查有關後備方案,但有機構曾八十二次用同一電話登記,涉及學員四十七人及課程四十三個,抽查效果成疑。

審計署指出,教局的監管措施罰則設置過於寬鬆,達不到改善結果,影響計劃成效,其落實審計意見和建議的力度不夠,效力不彰,數以億計的公帑持續花費,有必要就相關工作的管理與執行欠缺積極和有效的檢查機制之問題作深入整改,才再定日後計劃發展路向。

教局欠人監管又擴大計劃實自相矛盾

審計署特別提到,教局面對審計監督時總強調巡查人手不足,故未能貫徹落實監督責任,但多年來計劃的規模卻有增無減,甚至在外地不斷擴展,在無法確保制度健全和妥善執行監督工作的情況下不斷擴張覆蓋範圍,人手不足的說法即顯得自相矛盾。

另計劃推出以來不斷有教育機構以違規經營、冒簽或偽造檔、詐騙等方式以身試法,因情節嚴重要由司法機關跟進的也有數十宗。審計署說,這不但反映計劃的執行過程存在漏洞,更顯示這種大灑金錢、遍地開花的使用公帑方式有其不足之處,持續令心存僥倖的教育機構鋌而走險,儘管教局曾公開強調嚴重違規的比例不高,但立意良好的進修補助衍生出犯罪問題,始終非政府及公眾願意見到,這一系列問題該局實不能不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