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難取易

市署維樹 流於形式

2020-03-24

審計署

【本報訊】審計署跟進市政署(前身民署)的樹木護理工作,發現對方在多方面仍存不足,直斥其改善問題上只流於形式,捨難取易地去監管、巡查和護理,實非以護樹的目的為本。

審計署就一○年十一月公布的《民政總署的綠化工作》審計報告的三方面審計發現與改善情況作跟進,包括「樹木管理維護系統」的建立及應用、樹木巡查機制、保護樹木工作的受托管理責任。結果顯示,三者仍存在不同方面的不足之處。

報告提到,當年市署對全澳近四十九萬株樹木,只把約二萬一千多有株記錄於目標是輸入全澳樹本資料的樹本管理系統,後修改為長於斜坡地形的山林樹群不再登錄,只記錄與人密切相關的樹木,包括平面地形及路旁斜坡樹木,但由於後者地形坡度變化大,會有圖標重疊,難有效定位故沒有條件記錄於系統。

結果九年過去,全澳樹本總數逾六十四萬株,已記錄於系統的樹木則只增至二萬四千株,而被歸類為與人有密切相關的樹則有逾十萬株。

審計又發現,市署對樹木巡查次數並不到位,涉逾七千株。單是全澳五百五十八株古樹木裡,更有五十株是沒有按其所訂目標每年至少巡查一次,包括三十二株一年沒巡、八株兩年沒巡、九株三年沒巡,一株更是四年都沒巡查。

審計署直言,市政署在在改善登記問題上只流於形式,並非以目的為本來制定改善措施,而只著重護理平面地形容易檢查的樹木,忽視數量多或難以前往的斜坡樹木,這種捨難取易的工作方式,令其無法貫徹既定的工作目標。

審計署指,市政署必須正視存在多年的問題,深刻檢討各項措施,摒除捨難取易的作風,從根本出發改善問題,以提高樹木保護工作的效益,保護珍貴的環境資源,更重要的是保障居民生命安全。